top of page

穆罕默德·纳兹兰·巴希伦

伙伴

纳兹兰律师为国内外公司就上市和非上市实体的各类公司及商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并购、上市公司上市、合资企业及项目相关事宜,尤其擅长石油天然气合同。他还为国内外公司就离岸业务活动(特别是通过纳闽开展的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协助客户设立公募或私募股权基金、离岸租赁、离岸信托等。

卓越的资历和贡献

在加入本公司之前,纳兹兰曾在 Zaid Ibrahim & Co(“ZICO”)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和商业部门的高级律师。


2003 年至 2004 年,他被借调到 ZICO 的姊妹公司 ZI Labuan Trust Company Ltd。在纳闽工作期间,他通过了纳闽离岸金融服务管理局的面试,并获得了成为信托官员的资格。


在加入 ZICO 之前,他曾担任 SAMP Sdn Bhd. 的法律官员,负责协助起草各种法律文件,就法律和公司秘书事务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建议,与外部律师联络等。


他现在是该公司的合伙人。


他参与处理的事务包括:

  • 为一家法国公司就其技术服务协议提供咨询。

  • 为一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就其在一家海上石油天然气公司中的股份买卖事宜提供起草和咨询服务。

  • 就 Rapid Pengerang 公用事业天然气计划合资项目向一家上市石油天然气公司提供咨询。

  • 为一家上市石油天然气公司就贝兰泰油田的联合投标和风险分担提供咨询服务。

  • 为一家上市石油天然气公司就FPSO事宜提供咨询。

  • 为一家上市公司就其拟收购一家印尼公司股份提供咨询,并对制造合同进行尽职调查。

  • 为一家美国公司收购马来西亚公司提供咨询,并对石油和天然气合同进行尽职调查。

  • 为一家阿曼石油天然气公司就其拟收购马来西亚液化石油气业务及资产提供咨询。

  • 为科威特金融之家(科威特)有限公司和科威特金融之家(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企业和投资银行融资方面的咨询服务;

  • 为花旗集团就涉及一家电信公司的10亿令吉基于租赁方式的资产支持证券化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 就电信公司与马来西亚政府的特许经营和租赁安排向其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一家机构基金提供各种公司事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 为一家种植园公司起草和提供关于其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其各种公司事务方面的建议;

  • 为一家马来西亚上市公司起草和提供各种公司事务方面的建议;

  • 为一家法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就各种公司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 为一家法国水泥生产公司就各种公司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 通过纳闽提供各类投资基金的咨询和设立服务;

  • 为各类客户提供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建议;

  • 为外国客户提供有关马来西亚监管框架和要求的咨询;

  • 为其他跨国公司提供各种公司事务方面的咨询,包括合资安排、合并和收购。

bottom of page